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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3-12-24    点击次数: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会议制度(试行)

1、党总支会是通报学院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布置全院党务重要工作或安排重大活动、明确总体或专项工作思路、听取意见或做出决议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临时性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根据需要召开;

2、党总支会由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总支委员。必要时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邀请各党支部书记、学院相关行政领导、工会领导或团组织负责人参加;

3、党总支会必须议题明确,重大议题会前应充分调研与沟通,做好准备工作,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4、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出席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确保会议规范、科学、民主决策。如对相关议题看法分岐较大,应暂缓审议,待重新调研后再议;

5、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不得擅自变动,由总支书记明确有关人员或相关部门加以落实,并在后续会议上将主要落实情况向会议出席人员反馈,必要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6、学院办公室要认真做好院党总支会前期准备和会务工作,并负责记录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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