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思政 >> 正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05-18    点击次数:

每位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2.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除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要转移组织关系。

3.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

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预备党员到新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时,要告知对方自己预备期满的时间,提前一个月向新的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如到期仍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要及时提醒,以免影响自己的按期转正。

4.特殊情况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怎么转?

(1)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落实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该机构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由本人事先与对方党组织联系确定),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留校工作的,如不是留在原党委(党总支),明确去向后转接校内组织关系。

5.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如何?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一般不允许他人代办,以防遗失。毕业生党员在接转组织关系前务必与接收单位确认能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能查询到的转往单位名称和介绍信的抬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如下:

省内:系统接转,学生提供准确的转往单位名称,由学院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介绍信直接开具到毕业生所去党组织。中途如果有更换,请联系学院组织员修改。

省外:系统和纸质同时转接。由学院统一到组织部办理纸质介绍信,学生持介绍信到介绍信的抬头单位去报到,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由学院根据回执情况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备注:请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报到、接转组织关系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 电话:0575-88342283 | 邮编:312000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