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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迎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5    点击次数:


各系部、各科室、教研组织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绍兴文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迎接期中检查相关工作,全面了解学院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提升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质量。现定于本学期第8-10周(10月24日—11月11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系部、各科室、教研组织根据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本项工作。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规范

1.课程教学规范。学院各系部、教研科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合理安排开课方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结合课程教学方案,检查课程教学进度及过程性学业评价落实反馈情况,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由学生科检查学生课堂纪律,到课情况,保证正常上课秩序。

2.教学资料规范。学院督导组要依据《教学资料归档要求及管理办法》普查各类教学资料归档情况,特别是2022届毕业论文资料、上学期课程考核资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资料及本学期课程教学方案。土木工程专业要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做好教学资料的对标检查。

3. 学业评价规范。围绕课程目标制订并执行落实每门课程的学业评价方案;通过开展多元评价,做实过程评价,了解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教学方案,提升教学效果。

(二)教学交流

1.交流课堂教学。各系要以年度“示范课教师”评选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由学院教研科组织公开观摩课,发挥名优教师、“金课”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充分发挥教学平台在辅助教学方面的作用。要求全体教师每人听课2次以上,并在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学质量常态评价系统进行听课评价(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加快信息交流反馈,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2.召开座谈会。各系要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学业指导与评价、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学情教情,及时梳理问题并整改。同时,反馈上学期本科生、研究生专项检查问题落实改进情况及本学期相关教学事件和教学意见的处理情况。

分专业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建筑工程系负责工程管理专业;岩土工程系负责地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系负责建筑学专业)。

3.开展教研活动。各系要按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要求,开展富有实效的教研活动,进一步转变教学理念,将教学成果奖培育、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学大纲修订、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等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体磨课,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1. 做好2022版教学大纲制定工作。要明确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任务和作用,基于成果导向制定课程目标,并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形成一一对应的支撑关系。要设计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教学方法,并围绕课程目标构建多元评价方式。

2.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各系结合专业评估自评情况,总结专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深入挖掘问题的症结所在,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完善人才培养“底线”机制

3.检查教学项目。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应组织所有在建教学项目进行自查,重点关注一流专业建设、土木工程专业认证等项目,并组织专家组对照进度计划表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有关要求

(一)检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和学校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方式对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和掌握学院当前教学状况,通过组织公开课、听课、专题教研活动、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教学交流活动。做好专项检查项目的自查,开展对教学工作的专门研究和专题交流,及时总结分析重难点,对典型先进做法进行推广

(三)校教学督导、教务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通过随机听课、走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学院整体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了解。

重点检查:

1.本科生课程考核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

2.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规范性、质量及其归档资料的完整性,案例教学落实情况。

(四)由学院教研科对期中教学检查作计划和总结。各系相关座谈会记录和检查统计材料电子版文档(包括师生座谈会、教研活动、各项教学资料检查等)于11月8日前交教研科,由教研科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11月13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行政楼306A室)备案,一份与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归入本学院教学档案。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

2. 线上评课简要操作说明



土木工程学院教研科

                           202210月24日


附件1

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

学院(盖章):

序号

时间

地点

活动类型

活动名称

负责人

备注

1

10.24

浙政钉

文件学习

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布置各项工作。

教研科、各系


2

10.24-10.28

志廉楼210室

资料收集

收集统计教学进度、停调课、问卷调查,汇总相关信息与意见

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对各类教学资料进行检查。

教研科


3

10.24-11.9

待定

公开课

组织全院公开课

教研科

全体教师听课,在企业微信完成听课评价,具体公开课信息将于学院浙政钉学院群通知公布。

4

10.24-11.8

待定

座谈会、教研活动

落实课程目标达成要求;

组织教师座谈会,分专业召开学生座谈会;

组织教师开展达成情况评价研究、课程学业评价、一流课程建设等专题教研活动。

各系主任


5

10.24-11.4

志廉楼202

资料检查

检查在建教学项目,对照进度计划表检查各项目取得的成效。

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


6

10.24-11.4

志廉楼202

资料抽查

检查课程教学方案材料;

抽查归档试卷与实践教学资料。


院教学督导组


7

10.24-11.8

志廉楼309

座谈会

实验教学规范性检查、实验室教师座谈会。

实验中心


8

10.24-11.7

志廉楼210

座谈会

收集统计学生迟到早退、“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

召开班主任座谈会,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交流。

学生科


9

10.26

志廉楼224

会议

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反馈检查情况;

组织教师交流研讨。

教学院长


10

11.7-11.11

志廉楼224室

会议

迎接校督导到院检查

教学院长


10

11.8-

11.13

志廉楼210

材料汇总

材料汇总,完成期中检查工作总结。

教研科


注:活动类型主要包括座谈会、教研活动公开课/观摩课等。















附件2

线上评课简要操作说明

1.系统登录。打开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学质量常态评价系统。

2.选择听课方式。(图示表示当前用户有多重身份,故对应多种听课方式。下面以“领导听课”为例)

3.“领导听课”功能首页。此页面默认显示当天课程,例2021-3-1。可以如下多种方式查询教师、课程进行听课。

方式一:多条件检索。点击右上角“搜索”进入。

(接上页)按指定筛选条件搜索课程(注意:如日期为空,默认仅搜索当天课程)。


查询结果将在听课功能首页展示。







方式2:按可听教师查询。

在听课功能主页面,点击“教师列表”,打开教师列表

教师列表,如图。

以查询董芬老师为例:右上角“查询”图标→输入“董芬”(或其工号)→点击查询。

页面跳转至查询结果页,列出董芬老师本学期所授课程。(图示为2个并行教学班)

点击某一课程(教学班),将列出该课程(教学班)的本学期授课安排。

点击左上角筛选符号,可以选择仅显示该课程当天或者未来的授课安排。

方式3:按可被听的课程查询。

在听课功能主页面,点击左上角“更多”,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可被听课程”,将打开可被听课程列表。

在可被听课程列表界面,点击左上角“查询”图标,在弹出查询框中输入课程名称关键字,例如“马克思主义”,点击确定。

列出本学期全部包含查询关键字的课程。


点击相应课程(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将列出本学期教授该课程的全部教师。


点击相应教师(例如李颖),将列出其所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本学期授课安排。

左上角筛选按钮,可以筛选当天及未来的授课安排。

4.听课评价

通过相应方式检索到所听课程的具体安排后(假定如框选)


点击这次授课安排查看课程详细信息。

页面下方展示评价量表(可能根据不同评价需要会列出多张量表),根据评价目的选择相应的评价量表,进行评价。打星号为必填项,评价完成后提交。(如下图)


★点左上角“保存”,可以暂存评价数据(先不提交)。

5.在听课功能主界面可以快速查看个人历次评价的信息。

已听课:可以查看历次评价信息。

待提交:查看暂存的评价信息。


★建议在当堂听课完成后及时进行评价。因故未能在听课完成后马上进行评价,可以通过上面介绍的课程查询方式,查询到历史课程授课安排,并补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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