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加强学生公寓寝室卫生纪律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升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管理,营造寝室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通知。
一、寝室卫生检查标准
以下各项不合格指标达6项及以上的或有一项“★”指标出现不合格的,即评定为本次检查不合格。
序号 |
不合格项 |
1. |
有垃圾堆放、有污渍 |
2. |
有纸篓等清卫用具随放置 |
3. |
门面内有污迹、广告纸(招贴画除外) |
4. |
门框有积尘,有明显破损 |
5. |
外窗台内有积尘,玻璃不干净 |
6. |
有明显污渍、有果壳纸屑 |
7. |
有网线、电线乱布 |
8. |
垃圾未进行垃圾分类,篓外有垃圾(袋)堆放,未及时清理 |
9. |
清卫用具摆放不整齐 |
10. |
床上被子未叠,床铺凌乱未整理 |
11. |
有床帷未打开、衣物乱挂等情况 |
12. |
有插线板挂在床上的情况 |
13. |
桌面、书架有积尘、物品摆放不整齐 |
14. |
椅子摆放不整齐、有衣物乱搭 |
15. |
鞋子等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 |
16. |
行李箱等大件物品摆放不整齐 |
17. |
洗漱盆内、台面、镜面不干净,有污垢 |
18. |
洗漱用品、毛巾等摆放不整齐 |
19. |
地面、墙面不干净,有污渍 |
20. |
蹲坑不干净,有异味、有污渍 |
21. |
有蜘蛛网 |
22. |
有明显污迹 |
23. |
有垃圾、污渍,物品堆放杂乱 |
24. |
未按规定张贴寝室值日表、寝室文明公约、床号等,或明显破损 |
25. |
学习时间有打电脑游戏、打牌等现象 |
26. |
有睡懒觉现象 |
27. |
★有吸烟现象,有烟蒂 |
28. |
★有使用违禁电器现象. 违禁电器:吹风机、电卷棒,电夹板、电水壶、热得快、电炖锅、电热毯、电暖炉、电饭煲、电磁炉、烘鞋器等。 |
29. |
★有寝室里养宠物现象 |
30. |
★寝室门口有垃圾堆放 |
31. |
★有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二、寝室卫生纪律检查及处理方式
1.检查安排:
学校寝室卫生纪律大检查每个月每个寝室抽查一次,成章书院寝室卫生检查每周每个寝室抽查2次,学院学生会每周进行不定期抽查(不及格寝室必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处理方式:
(1)学校每月对书院进行一次寝室卫生校查,凡校查时寝室卫生一次不合格,学院直接对全寝室成员作通报批评处理。校查时如发现有寝室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对大功率、违禁电器使用(拥有)者做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学院检查期间,如有寝室一个月内有3次及以上不及格,寝室全体同学做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2)通报批评的处理结果将在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通报批评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一年,可提前申请撤销。
(3)但凡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通报批评时间段内德育考评不得评为优秀,并取消其评奖评优、入党等资格,同时在困难生认定过程中酌情视作考量依据。
(4)如遇特殊情况,学院、书院将酌情进行特殊处理,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注:卫生检查通报批评撤销方式:受卫生检查通报批评的寝室、个人,若在通报批评之日起未出现不合格情况,且学期内累计达四次优秀(校查、书院检查、学院检查均可),则可向学院书面申请撤销通报批评,每学期只有一次撤销机会。
三、寝室评判标准
优秀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指标≤2项。
合格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指标≥3项且≤5项。
不合格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项数达6项及以上的或有一项发现违禁电器、有吸烟现象及烟蒂(寝室内不能出现烟盒)、饲养宠物、门口有垃圾堆放或者有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指标出现,即评定为本次检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