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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加强学生公寓寝室卫生纪律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1日 15:42

 

为进一步推升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管理,营造寝室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通知。

、寝室卫生检查标准

以下各项不合格指标达6项及以上的或有一项“★”指标出现不合格的,即评定为本次检查不合格。

序号

不合格项

1.

有垃圾堆放、有污渍

2.

有纸篓等清卫用具随放置

3.

门面内有污迹、广告纸(招贴画除外)

4.

门框有积尘,有明显破损

5.

外窗台内有积尘,玻璃不干净

6.

有明显污渍、有果壳纸屑

7.

有网线、电线乱布

8.

垃圾未进行垃圾分类,篓外有垃圾(袋)堆放,未及时清理

9.

清卫用具摆放不整齐

10.

床上被子未叠,床铺凌乱未整理

11.

有床帷未打开、衣物乱挂等情况

12.

有插线板挂在床上的情况

13.

桌面、书架有积尘、物品摆放不整齐

14.

椅子摆放不整齐、有衣物乱搭

15.

鞋子等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

16.

行李箱等大件物品摆放不整齐

17.

洗漱盆内、台面、镜面不干净,有污垢

18.

洗漱用品、毛巾等摆放不整齐

19.

地面、墙面不干净,有污渍

20.

蹲坑不干净,有异味、有污渍

21.

有蜘蛛网

22.

有明显污迹

23.

有垃圾、污渍,物品堆放杂乱

24.

未按规定张贴寝室值日表、寝室文明公约、床号等,或明显破损

25.

学习时间有打电脑游戏、打牌等现象

26.

有睡懒觉现象

27.

★有吸烟现象,有烟蒂

28.

★有使用违禁电器现象.

违禁电器:吹风机、电卷棒,电夹板、电水壶、热得快、电炖锅、电热毯、电暖炉、电饭煲、电磁炉、烘鞋器等。

29.

★有寝室里养宠物现象

30.

★寝室门口有垃圾堆放

31.

★有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寝室卫生纪律检查及处理方式

1.检查安排:

学校寝室卫生纪律大检查每个月每个寝室抽查一次,成章书院寝室卫生检查每周每个寝室抽查2次,学院学生会每周进行不定期抽查(不及格寝室必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处理方式:

(1)学校每月对书院进行一次寝室卫生校查,凡校查时寝室卫生一次不合格,学院直接对全寝室成员作通报批评处理。校查时如发现有寝室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对大功率、违禁电器使用(拥有)者做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学院检查期间,如有寝室一个月内有3次及以上不及格,寝室全体同学做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2)通报批评的处理结果将在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通报批评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一年,可提前申请撤销。

(3)但凡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通报批评时间段内德育考评不得评为优秀,并取消其评奖评优、入党等资格,同时在困难生认定过程中酌情视作考量依据。

(4)如遇特殊情况,学院、书院将酌情进行特殊处理,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注:卫生检查通报批评撤销方式:受卫生检查通报批评的寝室、个人,若在通报批评之日起未出现不合格情况,且学期内累计达四次优秀(校查、书院检查、学院检查均可),则可向学院书面申请撤销通报批评,每学期只有一次撤销机会。

、寝室评判标准

优秀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指标≤2项。

合格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指标≥3项且≤5项。

不合格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项数达6项及以上的或有一项发现违禁电器、有吸烟现象及烟蒂(寝室内不能出现烟盒)、饲养宠物、门口有垃圾堆放或者有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指标出现,即评定为本次检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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