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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12月第一次校查不合格寝室通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17:24

关于给予曾志琳等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在11月30日到12月4日全校寝室卫生纪律生检查中发现曾志琳等7名同学在寝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及违禁电器、寝室卫生不合格,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细则》决定给予相关同学学院通报批评处理。希望以下同学能够引以为戒,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寝室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平安和谐的公寓生活环境。通报批评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一年。通报批评期间取消一切评奖评优、入党评先等资格。通报批评可提前撤销,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加强学生公寓寝室卫生纪律管理的通知》,具体名单如下:

班级

姓名

寝室号

土木工程192班

曾志琳

河西8幢414室

建筑学161班

朱焕靖

河西13幢421室

工程管理171班

康开鹏

河西15幢303室

工程管理171班

姜福禄

河西15幢304室

土木类201班

舒小坡

河西15幢322室

土木类201班

周洪涛

河西15幢322室

土木类202班

宣周磊

河西15幢603室

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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