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实行分批公示,持续更新。最后的录取名单以国家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求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3.公示时间为10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受理电子信箱:503703629@qq.com;受理电话:0575-8834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