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实验室工作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实验室正常实验秩序的重大事件。
二、实施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实验室人员、老师、学生以及其他进入实验室场地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各种影响安全的苗头及隐患,立足防范,抓小、抓早。实验室要有明确安全通道标示,安全警示牌。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发现人报告重点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学院办公室、学校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由学校统一领导部署,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3. 措施得力,救人第一
实验室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并造成人身伤亡时,应立即拨打120电话。抢险救护时,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分析。
(1)发生重大火警、火灾事故,在迅速拨打119电话的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有序疏散,并根据着火部位、性质,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和灭火器进行灭火。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
(2)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
(3)发生危险品泄露中毒等重大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
三、实施组织
重点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胡云进
副组长:钟 振
组 员:张海江 戴燕华 张晓云 张贺 黄倩
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督查实验室下属各个实验室制定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和进入实验室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工作,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实施步骤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 事故报警
报警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 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抢救伤者。
3. 注意保护现场
4.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五、应急联系电话
火警电话: 119
急救电话: 120
校内应急电话:88342110
浙江省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二O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