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要求,由学生个人申报,经学院教研科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实施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17〕36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4〕190号)文件精神,拟对胡铁等6位同学相应学分(详见附件)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口头或用书面形式向志廉楼223B室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公示期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5日。公示联系电话:88343431
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