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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12月第二次校查不合格寝室通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9日 17:30
关于给予陈卓等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在12月21日到12月25日全校寝室卫生纪律生检查中发现陈卓等5名同学在寝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及违禁电器、有吸烟现象、寝室卫生不合格等,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细则》决定给予相关同学学院通报批评处理。希望以下同学能够引以为戒,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寝室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平安和谐的公寓生活环境。通报批评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一年。通报批评期间取消一切评奖评优、入党评先等资格。通报批评可提前撤销,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加强学生公寓寝室卫生纪律管理的通知》,具体名单如下:
班级 |
姓名 |
寝室号 |
工程管理202 |
陈卓 |
河西15-104 |
土木工程191 |
李成林 |
河西4-207 |
建筑学191 |
肖江 |
河西14-211 |
工程管理182 |
施佳伟 |
河西15-205 |
建筑学161 |
陈涛 |
河西14-419 |
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