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绍学院发〔2019〕27号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浙江省
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册的2019届毕业生(元培学院2019届毕业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
本科毕业生按4%推荐,高职专科毕业生按3%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一、二等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或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各类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四)已被确认为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求各二级学院在3月10日前按照评选条件完成2019届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其中公示时限不少于三天),《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空白登记表》需等我校省优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后,再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届时学校再统一下发给学院,《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交至校学工部(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邮件至renjun@usx.edu.cn。
(三)3月12日前,由校学工部(处)初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递交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3月18日前,校学工部(处)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确认。
所需表格请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地址:南山校区综合楼B107-2,联系人:任军,联系电话:88342020。
附件:1.各二级学院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绍兴文理学院
2019年1月 日
附件1:
各二级学院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学 院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
本科 |
高职专科 |
||
人文学院 |
204 |
——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3 |
—— |
1 |
外国语学院 |
179 |
—— |
7 |
数理信息学院 |
241 |
——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210 |
—— |
8 |
化学化工学院 |
197 |
—— |
8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338 |
—— |
14 |
土木工程学院 |
225 |
—— |
9 |
纺织服装学院 |
218 |
—— |
9 |
商学院 |
466 |
—— |
19 |
医学院 |
316 |
—— |
13 |
艺术学院 |
276 |
—— |
11 |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
83 |
——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241 |
—— |
10 |
上虞分院 |
—— |
625 |
19 |
绍兴艺术学校(教学点) |
—— |
35 |
1 |
合 计 |
3227 |
660 |
150 |
注:此推荐名额不包括三本托管学生,三本托管学生推荐名额由元培学院确定。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院(盖章):
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生源地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 |
对照评选条件获奖情况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月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