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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01日 15:09

绍学院发〔2019〕27号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浙江省

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册的2019届毕业生(元培学院2019届毕业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

本科毕业生按4%推荐,高职专科毕业生按3%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一、二等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或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各类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四)已被确认为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求各二级学院在3月10日前按照评选条件完成2019届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其中公示时限不少于三天),《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空白登记表》需等我校省优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后,再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届时学校再统一下发给学院,《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交至校学工部(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邮件至renjun@usx.edu.cn。

(三)3月12日前,由校学工部(处)初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递交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3月18日前,校学工部(处)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确认。

所需表格请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地址:南山校区综合楼B107-2,联系人:任军,联系电话:88342020。

附件:1.各二级学院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绍兴文理学院

2019年1月 日

附件1:

各二级学院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学 院

毕业生人数

推荐名额

本科

高职专科

人文学院

204

——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33

——

1

外国语学院

179

——

7

数理信息学院

241

——

10

生命科学学院

210

——

8

化学化工学院

197

——

8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338

——

14

土木工程学院

225

——

9

纺织服装学院

218

——

9

商学院

466

——

19

医学院

316

——

13

艺术学院

276

——

11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83

——

3

教师教育学院

241

——

10

上虞分院

——

625

19

绍兴艺术学校(教学点)

——

35

1

合 计

3227

660

150

注:此推荐名额不包括三本托管学生,三本托管学生推荐名额由元培学院确定。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院(盖章):

专业

姓名

性别

学历

生源地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对照评选条件获奖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月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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