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非常设机构设置方案
(非常设机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学术委员会
主 任:伍法权
副主任:胡云进
成 员:王 伟、贺一烽、冯晓东、吕 越、卢锡雷、钟 振
黄 曼、黄 睿、梁超锋
秘 书:李才红
二、教学委员会
主 任:胡云进
副主任:王 伟、梁超锋
成 员:王东亮、冯晓东、刘 琦、李 娜、沙 鹏、金卫民
贺一烽、黄 睿
秘 书:李 娜(本科生)、李才红(研究生)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 任:胡云进
副主任:王 伟、梁超锋
成 员:王东亮、刘 琦、李小双、沙 鹏、贺一烽、黄 睿
秘 书:李 娜(本科生)、李才红(研究生)
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宇锋、胡云进
成 员:王 伟、伍法权、李 娜、金卫民、贺一烽、黄 睿
梁超锋
秘 书:方刘基
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宇锋
副组长:王东亮、王 伟、梁超锋
成 员:王 婷、李 娜、李才红、邱科强、何泽楠、贺一烽
黄 睿
秘 书:何泽楠
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宇锋、胡云进
副组长:王东亮、王 伟、钟 振、梁超锋
成 员:王 婷、方刘基、冯晓东、吕 越、李 娜、李才红
李小双、邱科强、何泽楠、沙 鹏、张晓云
秘 书:方刘基
七、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云进
副组长:王东亮、王 伟
成 员:王 婷、方刘基、冯晓东、李 娜、李才红、邱科强
何泽楠、张晓云、钟 振、贺一烽、黄 睿、梁超锋
秘 书:方刘基
八、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宇锋
副组长:王东亮
成 员:王 伟、王 婷、方刘基、吕 越、李才红、李小双
邱科强、何泽楠、沙 鹏、钟 振、梁超锋
秘 书:邱科强
附件二:
土木工程学院非常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学术委员会
1.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或决定:学院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学院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2.对下列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进行评定:教师和学生相关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奖励的排序筛选及推荐;各类院级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科研奖项的设立等。
3.对下列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大发展规划和战略的制订;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境外合作办学和对外合作等事项。
4.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院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5.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指导。
6.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7.完成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
1.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教学改革措施以及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2.审议、指导学院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和建设规划,负责向学校推荐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等。
3.审定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4.评议、推荐校级及以上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负责学院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的评选并向学校积极推荐。
5.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6.评定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审议、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审议院设各类教学奖评定标准和办法,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各类教学奖励。
7.做好教学评价、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教学工作督导等工作。审议学院制订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8.指导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并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
9.讨论、审定教学经费预算报告和重大教学投资项目。
10.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
1.审议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及当年研究生招生方案和复试比例。
2.审议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试科目、门数。
3.审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审核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与细则。
4.审议学院拟授予或撤销学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并提出授予或撤销学位的意见。
5.审议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初审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6.审议学院申报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硕士论文获得者名单。
7.研究学位点建设与调整、评审与评估工作。
8.提出学院授予学位的争议、申诉和其他事项的处理意见。
9.完成学校学位委员会和学院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开展人才引进试讲,提出人才引进意见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组织开展各类人才称号评选工作,提出推荐意见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研究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如教职工国内外进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等),提出可行性意见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4.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事务服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指导学生科、分团委及学生会认真贯彻相关规章制度和落实工作任务。
2.负责指导和协调学院学生培养过程的学习、教育、生活、安全稳定等各类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和协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队伍的选聘、培养、管理、考核、评选等工作。
4.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制定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时研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学院“平安校园”创建的相关工作。
2.推荐产生“平安校园”先进个人。
3.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计划。
4.落实学院安全检查工作。
5.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学院各类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2.推荐产生“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3.制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4.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建工作的精神,拟定学院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成校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2.坚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着力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教育上下工夫,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3.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4.加强党建研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深入研究党建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探求解决问题的措施,选择调研课题,力争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5.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逐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抓好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