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质量】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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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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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质评〔20191号)的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工作(简称学评教)安排如下。

一、学评教工作要求

1.除军训、体测、实习和毕业环节等教学环节,所有进入本专科课表的课程及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评价。

2.所有本专科学生都应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同时学评教文件规定教师有权限定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价

二、“学评教”工作程序

62—5日,准备阶段。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不予参评学生名单(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开课学院汇总不参评教学环节信息。

66—8日,学院数据审核阶段。学院在评教管理系统中初审教师提交的不参评学生名单、设置不参评教学环节信息并填写不参评原因(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

69日,评教系统设置阶段。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学院提交的数据,并完成评教系统设置。

610—17日,评教阶段。学院组织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学生评教操作参见附件3)。

618—21日,数据统计与反馈阶段。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做好学评教数据统计,将相关材料反馈教务处、各学院,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将学评教相关结果反馈教师(教师反馈信息查询具体操作见附件1)。

 

 

附件:

1.教师提交课程不参评学生名单及评教成绩查询操作说明

2.学生评教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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