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土木发〔2017〕4号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岗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17-10-16 阅读次数:

 

 

 

 

 

 

绍学院土木发〔20174

 

 

土木工程学院

学术岗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聘期考核办法》的通知》(绍学院党委〔201671号)及《关于加强学术岗位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的意见》(绍学院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学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学术岗教师。

三、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学术岗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长:夏才初

执行副组长:胡云进

副组长:刘琦、卢锡雷、王东亮

 员:各学科主任、方刘基、吕永生、何卫东及分管地方合作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

四、考核形式

个人申报及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五、考核量化

详见附件《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岗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量化标准》。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对照《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聘期考核办法》(绍学院党委〔201671号)计入学术岗人员聘期考核。

七、附则

1.本细则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17626

 

 

 

 

 


附件:

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岗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量化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单位:小时)

备注

1

校内服务

担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会委员、学科主任、学科副主任、专业主任、院长助理、学科秘书、班主任

64

指导各类学生竞赛

校级以上竞赛

一等奖

30

设“特等奖”奖项的竞赛参照一等奖分值。可累加计分。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0

其他奖项

5

校级竞赛

一等奖

10

二等奖

5

三等奖

3

其他奖项

1

参与各类招生宣传工作

10

帮助联系学生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实习场所

10

可累加

介绍用人单位来院招聘毕业生

15

可累加

担任本科生导师

20

按每位学生计算

担任本科生科研指导教师

20

可累加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或完成学院交办的重要工作

10

承担学院重大工作项目(如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编写、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标书制作等)

20

教学大纲按一门课程计算、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标书制作按一项计算。可累加。

参与学校学院民主管理,为学校学院发展建言献策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非职责范围内相关调研、项目评审、会议等

2

以单次计,可累加。

积极提供建议意见的书面材料,或撰写并递交相关调研报告

8

以单篇报告计,可累加。

2

校外服务

担任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

省库专家

30

市库专家

15

担任科技服务企业指导员

30

以学校认定为准。

担任政府专家组成员

64

为政府及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平台搭建和技术服务等

20

以对方单位邀请函为准。

联系企业并成功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40

联系企业并成功签订实习基地

40

注:未尽事项由本人提交支撑材料,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原则上每年可认定的时长最长不超过32小时(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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