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6-05-09

一、学院简介

绍兴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13年10月,前身可追溯至1984年创建的绍兴高等专科学校。1985年开始培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科生,1999年开始培养土木工程本科生,2015年开始培养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2023年开始培养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现有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学等3个系,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工程管理、建筑学、地质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土木水利(原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点、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等2个硕士点。其中土木工程专业为“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土木工程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

学院现有本科生819人,硕士研究生366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教职工121人,其中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103人,有教授20人、教授级高工3人、副教授26人、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实验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6人。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2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浙江省青年人才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第二层次3人、第三层次2人,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4人,绍兴市高级专家1人。拥有首批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绍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

学院以“做真做实”为院训,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科学研究为支撑,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近年来,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技进步奖1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1人、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等省部级奖20项;授权发明专利131项(其中欧美发明专利6项),发表SCI、EI论文390多篇,其中SCI论文27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36项,主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1项、重点项目4项,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47项,年均科研经费1100多万元。

学院拥有“深部金属矿智能开采与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等1个国家级平台,“浙江省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山体地质灾害防治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希腊数字岩土和智慧勘察国际联合实验室、浙江-香港绿色建造碳中和国际联合实验室等6个省级平台,“绍兴市软土地基与建筑结构协同作用重点实验室”、“绍兴市低碳水泥基建筑材料重点实验室”等2个市级平台;实验设备总值近9000万元,实验室面积10000多平方米。此外,学校联合“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学院建成“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实验中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备胜任所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38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人才类别及要求

学校人才引进主要分为六类:

A类:国家级顶尖及相当水平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及相当水平人才。

C类:省级领军及相当水平人才。

D类:学术骨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取得标志性成果和奖项的人才。

E类:优秀博士,海内外优秀博士或有较强科研、教学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

特需人才:符合绍兴市人才引进基本要求,学科紧缺急需且业绩特别突出或来自产业、行业及实践一线的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四、招聘专业需求

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地质学、能源矿业工程类

五、配套待遇

(一)各类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平台建设费或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

(二)其他说明

1.引进人才不享受绍兴市购房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等,可享受绍兴市其他相关人才政策,具体按绍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2.其他待遇按《绍兴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发〔2024〕12号)、《绍兴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绍学院党办〔2025〕27号)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教学与科研成果等);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

3.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等证书扫描件;

4.论文代表作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收录、他引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投递至相关二级学院、研究院(所)邮箱进行报名。招聘全年实施,择优录取。

(二)初审和面试

1.学院、研究院(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2.学院、研究院(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提出引进初步方案,材料报送绍兴大学人事处。面试一般采用试讲或学术报告形式进行。

(三)学校审定

绍兴大学人事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A、B、C类及特需人才由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教学科研业绩,提出建议的任务和待遇,形成推荐意见,报绍兴大学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决定。D、E类人才由学校人才综合评价工作小组会议全面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教学科研业绩,提出建议的任务和待遇,形成推荐意见,报绍兴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城南大道1077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2283 联系人:周老师

E-mail:2015000018@usx.edu.cn 网 址:https://tmgcxy.usx.edu.cn/